(我國家電業標準混亂)
消費者一頭霧水
“以前沒有標準,市場亂,現在有了標準,市場更亂。”業內人士指出,一直以來,家電市場一出現產品性能、安全、服務等方面不規范的現象,人們都歸結為缺少標準的制約,然而,現在各種名目的標準充斥市場,性質不一,消費者反而難以分辨。
以平板電視的服務標準為例,平板電視逐漸成為市場新寵后曾出現“買得起修不起”的難題,媒體積極呼吁國家出臺相關服務標準,保障消費者權益。然而,國標尚未出臺,就有TCL聯合中國標準化協會、創維聯合中國家電維修協會、蘇寧電器聯合彩電廠商推出了平板電視售后服務標準。針對同一問題,出現三個標準。
近半年來,家電市場上標準如雨后春筍般冒出來。如,空調節能清洗維護標準、房間空氣調節器安裝服務標準、空調可靠性標準、數字電視雙高清標準、洗衣機節能標準、洗衣機除菌標準、冰箱保鮮標準等,這些標準往往由單個企業主導制定。
而在市場上,面對以各種名目的標準為宣傳噱頭的家電產品,消費品一頭霧水,搞不清各種名目的標準有何區別。在家電賣場,促銷員在推銷某產品時,往往將其技術或服務獲得了國家標準作為一大賣點。而企業更是以標準制定者為基點宣傳其品牌實力。一時間,標準成為市場宣傳的新熱點。以前,家電企業是拼產品、拼品牌、拼價格、拼概念,現在則是拼標準。
標準之亂
“標準太多了,有些企業開始叫苦連天。”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,眼下由企業聯合行業協會推出的標準甚多,而其他企業為了不得罪行業協會或地方性協會,奔波于各大認證中心,應對各種標準的檢驗,這雖然加高了市場門檻,但是繁瑣、甚至相互矛盾的標準一多,反倒成為企業規模化生產的障礙,有些地方標準“各地為政”,甚至成為保護當地企業的“地方壁壘”。
據悉,上海先于國家制定了關于變頻空調的地方性標準,該標準對變頻空調的要求頗高,甚至連國產空調前三甲都有些望塵莫及。國產空調的優勢是規模取勝,未將高端的變頻空調作為市場主打,因此,上海執行門檻較高的變頻空調標準后,一些在上海注冊的合資企業卻得以發揮優勢,給國產空調以沉重打擊。
此外,業內人士指出,地方標準與國家標準的沖突正在凸顯。仍以上海的變頻空調標準為例,據記者了解,中國標準化研究院也正在制定關于變頻空調的國家標準,但是與上海標準相去甚遠,參與標準制定的人士表示,“國家標準的門檻不會像上海那么高,會考慮行業的平均水平”。國內空調企業則表示:“上海標準定得高對行業不是壞事,但是變頻空調在國內的接受度還很低,過高的標準可能會無的放矢。”
業內人士認為,地方制定較高層次的標準以適應當地市場需求這無可厚非,并且,即使標準的數量再多,只要是從保護消費者利益、提高市場安全性出發的,都應該受到鼓勵。但是,如果是出于保護個別企業利益的標準,則另當別論。
標準沒有標準
“成為標準制定者,能為企業帶來行業話語權,是企業實力的顯示。”業內人士認為,隨著市場對標準的需求日益強烈,企業開始意識到標準競爭力的重要,正所謂“一流企業做標準,二流企業做品牌,三流企業做產品。”
而一旦成為標準制定者,企業不但擁有宣傳資本,還有望“坐收漁翁之利”,通過技術標準收取其他企業的專利費,這也是微軟、高通等國外企業的重要贏利模式。然而,國內名目眾多的標準并不都以核心技術為內涵,企業借標準來搶“眼球”、造聲勢的宣傳策略屢見不鮮,消費者應學會分辨各種標準的不同。
標準可分企業標準、行業標準、國家標準、國際標準四個層次,其中國家標準由我國最高的標準立法機構——國家標準委員會負責,而行業標準多由行業協會牽頭制定,這是近期各種標準的最大出口,但我國目前對協會標準的管理還很模糊。
根據標準效力的不同標準又分為強制性標準與推薦性標準。我國標準化法規定:“強制性標準,必須執行。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產品,禁止生產、銷售和進口。推薦性標準,國家鼓勵企業自愿采用”。這就是說,強制性標準約束力最強,而對于推薦性標準,企業可以采用也可以不采用。
一般來說,只有涉及保障人體健康、人身財產安全的標準以及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是強制執行的標準才能成為強制性標準,其他都是推薦性標準。這樣看來,那些由行業協會牽頭制訂的標準多數是圍繞產品的某種附加特征,如保鮮、節能、服務等,很難上升到強制性標準,約束力較弱。
由此,那些由企業+行業協會制定的標準,如果其技術沒有不可替代性,其他企業更傾向于不采用,這些標準就淪落為“自說自唱”的宣傳工具,失去推廣的意義。業內人士認為,這種現狀應該得到監管部門的重視。
有業內人士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,我國尚處于由企業主導性參與國家標準制定的初級階段,標準之亂情有可原,但是,這也反映了國家對標準制定本身監管的滯后。以近期爭相出臺的各種協會標準為例,國家雖不反對協會制定標準,但是誰是監管協會標準制定的主體,如何監管,協會標準應該怎樣制定,這些問題沒有明確的答案,業內人士呼吁盡早制定細致有效的標準制定管理規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