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恒溫恒濕養護箱校驗規程.docx)
恒溫恒濕養護箱校驗規程
1、目的
本方法適用于新購和使用中以及修理后的恒溫恒濕養護箱的校驗。
2、技術要求
2.1溫度
2.1.1水泥試件:20士1C。
2.12混凝土試件:20士3C。
2.2濕度大于90%
3、校驗項目及條件
3.1校驗項目
3.1.1外觀及資料。
3.1.2溫度。
3.1.3濕度。
3.2校驗用器具
3.2.1干濕溫度計:分度值為0.1C。
4、校驗方法
將養護箱溫度顯示器上的上限值定為21C或23C,下限值定為19C或17C,放入干濕溫度計,測試溫度顯示器上的數值是否與溫度計顯示一致。
5、校驗結果處理和校驗周期
5.1經校驗,滿足1.1~1.2條技術要求的儀器為合格,發給校驗合格證書,任何一條技術要求不合格者,均為校驗不合格,發給校驗結果通知書。
5.2該儀器的校驗周期為一年。
送校單位儀器編號校驗號
項目
校驗數據
結果
一、外觀
資料
運轉狀況
二、溫度
上限值C
下限值C
三、濕度
%
校驗結論:
校驗員核驗員
校驗日期2003年09月10日
校驗編號:
儀器名稱
儀器編號
規格型號
出廠日期及編號
校驗項目
技術要求
校驗數據
結果
外觀
運轉狀況正常
溫度
(20士1)C
(20士2)C
濕度
不小于90%
校驗結論:
校驗員:復核人:
校驗日期:下次校驗日期:
校驗用標準器具名稱: